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1311执保920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1年6月16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省凯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徽省东升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6月18日对安徽省凯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徽省东升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以810000.00元为限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安徽省凯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875.66、安徽省东升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17802.29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建议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