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巨人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2801执恢15号
景洪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云南巨人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1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执行事项为:执行标的66426元、执行费896元。执行案号为(2018)云2801执2091号,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云南巨人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19年3月12日终结(2018)云2801执2091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后***于2020年1月12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事项为:执行标的为66426元。
现被执行人云南巨人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自动履行本金67322元。申请执行人***出具结案说明被执行人云南巨人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该案执行完毕,已结案。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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