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南方(武汉)热工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武汉)热工有限公司与沈阳中创绿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创燃气发展(沈阳)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112执1983号 申请执行人中冶南方(武汉)热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 法定代表人***,系总经理。 被执行人沈阳中创绿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6-312号4层-3。 法定代表人史亦农,系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创燃气发展(沈阳)有限公司。 住所地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2号204室。 法定代表人史亦农,系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创清洁能源发展(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2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系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中冶南方(武汉)热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中创绿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创燃气发展(沈阳)有限公司、中创清洁能源发展(沈阳)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1民终1573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112执198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 执行员  陈 奇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廖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