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云0111执恢400号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华仁达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云南福发工贸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华仁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云南福发工贸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官民二初字第9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标的为93000元、执行费1295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强制执行到位,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官民二初字第98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