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203执恢115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
法定代表人:朱明义,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90年01月26日生,满族,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
被执行人:***,女,1960年10月03日生,汉族,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
被执行人:沈宇飞,女,1988年12月06日生,满族,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
申请执行人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宇飞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履行相应义务。至此,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203民初2834号生效文书本次申请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执 行 员 刘丹丹
法官助理 何剑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书 记 员 王瑞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