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1202执1557号
甘肃大河科技有限公司、陇南飞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大河科技有限公司与陇南飞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2320.00元,其中,本金90000.00元,诉讼费1070.00元,执行费1250.00元。本院已于2022年8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甘肃大河科技有限公司。至此,甘肃大河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甘1202民初4571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