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讲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西讲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921执1386号 ***、广西讲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广西讲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8日立案执行,依据本院(2022)桂0921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09民终33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广西讲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54141.95元给申请执行人,并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712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桂0921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09民终338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