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云南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云0112民初17930号
原告:***,男,1977年4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登记住址:重庆市垫江县。
被告:云南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新闻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785977415。
法定代表人:罗兆诚。
原告***与被告云南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6日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云南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对云南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  张芳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