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恒盛鑫源建筑公司

***、天津恒盛鑫源建筑公司第八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12执20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1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汤阴县。 被执行人:天津恒盛鑫源建筑公司第八分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创意产业区津沽路818号**经济服务中心2264C。 负责人:***,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恒盛鑫源建筑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镇**经济服务中心院内1-104D。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恒盛鑫源建筑公司第八分公司、天津恒盛鑫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2)津0112民初4204号民事判决书,现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 韩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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