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球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球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津0102执恢150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4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天津市西青区。
被执行人:天津市环球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华捷道远洋新天地5号楼201室,注册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文化路方舟公园西门。
法定代表人:张镇,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市环球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故本案应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20)津0102执恢1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景海
审判员  张宝莹
审判员  臧 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陈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