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绿洲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绿洲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辽0303执1954号
辽宁绿洲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绿洲建设有限公司与辽宁东北摩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3民终1775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移送执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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