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雍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04执恢410号 ***、***、天津市雍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2023)津0104执恢410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市雍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次恢复执行向申请执行人发放金额13954.15元已全部发放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3)津0104执恢41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