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玖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未取得证明擅自在夜间连续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被罚款0.921万元(苏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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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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