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2002执恢1号
四川督信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四川督信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6万元,扣除执行费14838元,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1345162元。现被执行人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2018)川2002民初501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结案,本案执行费14838元已收取。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