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1124执3151号
南京凯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临洮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甘肃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南京凯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临洮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甘肃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497.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1754.67元(冻结、扣划甘肃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其中,被执行人应付南京凯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0497.67元,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1257元。本院已于2023年1月29日将案款90497.67元转付给南京凯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至此,南京凯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甘1124民初31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