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贝尔教仪有限公司

温州贝尔教仪有限公司与峨山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426民初644号 原告:温州贝尔教仪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上岙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7559109699。 法定代表人:***,男,1985年9月6日生,汉族,总经理,住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新宇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峨山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双江街道临江路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426015188229Q。 负责人:***。 原告温州贝尔教仪有限公司与峨山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0日立案。2022年9月20日,原告温州贝尔教仪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口头调解协议后被告峨山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已按调解协议履行了给付义务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温州贝尔教仪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其自愿,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温州贝尔教仪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59元,减半收取1280元,由原告温州贝尔教仪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李 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