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路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青0203民初978号 原告:***,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 被告:**,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人。 被告:湟源万鑫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湟源县申中乡星泉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青海路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晋家湾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湟源万鑫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路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下落不明,现需公告送达,故本案不宜使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