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1402民初5655号
原告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668元,由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夏祥银
书记员  李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