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豫1722民初208号
原告***,男,195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上蔡县。
委托代理人***,河南博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60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上蔡县。
委托代理人***,男,1963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上蔡县。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蔡支公司。
代表人曹兵,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时建民,河南成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省文博土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蔡支公司、河南省文博土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1月19日申请撤回对被告河南省文博土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河南省文博土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对被告河南省文博土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孟珍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