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力电梯有限公司

湖南双力电梯有限公司与怀化恒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6)湘1229执235号
湖南双力电梯有限公司、怀化恒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双力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怀化恒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湖南双力电梯有限公司要求被执行人怀化恒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35100元。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怀化恒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支付申请执行人109920元,申请执行人湖南双力电梯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余款2518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并同意该案予以结案。本院作出的(2015)靖民二初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