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东升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天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802执保448号
申请人安徽省宣城市东升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天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安徽省宣城市东升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天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万元,申请人已为上述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执行中,本院依法轮候冻结了被申请人安徽天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500万元(轮候冻结其账户,余额为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故本案保全完毕,现通知双方当事人。
承办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