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永红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永红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与***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