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亚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5民初10178号 原告:***,男,1984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亚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15号1幢3层019室。 法定代表人:***,经总理。 原告***与被告亚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