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投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首投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经世贸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2民初22440号
原告:首投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法定代表人:秦永余,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文圆清,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中经世贸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住所地北京,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法定代表人:武香枝。
原告首投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中经世贸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原告首投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首投创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韩楠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