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科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皓德威集团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民初3074号 原告:山东科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北海路东,新兴街南3墨龙住宅小区4号楼11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33724487B。 被告:山东皓德威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建设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751759851B。 本院在审理原告山东科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皓德威集团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被告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本案应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燕 华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