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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方路桥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104执55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8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赣榆县厉庄镇赤涧二村顾赤涧三队***号。
被执行人:山东四方路桥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绿地中央广场A栋2304-2305室。
法定代表人:彭志刚,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四方路桥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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