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隆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隆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淮安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苏0826执796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隆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安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苏0826民初21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上海隆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淮安中天置业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其他公共利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执行人上海隆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嵇海峰 审判员  唐 堂 审判员  周 剑
书记员  张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