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鄂0281执保274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湖北宏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湖北蓝城小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冶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依据(2022)鄂0281民初461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保全人湖北蓝城小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冶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微信、支付宝的存款人民币1284955.33元,目前实际冻结存款详见银行回执,冻结期限为冻结措施实施之日起一年。至此,申请保全人湖北宏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的(2022)鄂0281执保274号案件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