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24执7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鲁中电力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祥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2)鲁0124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重庆祥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2022)鲁0124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载明的付款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2)鲁0124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如对本结案通知书有异议,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