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1)黔0221执保520号
解除申请保全人:***,男,汉族,1985年03月05日生,住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
被申请人:贵州祥森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保基苗族彝族乡。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贵州祥森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221民初6460之一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于2021年12月14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贵州祥森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解除保全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解除被申请人其名下的账户进行解封冻结。
至此,该案以解除保全完毕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