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381执恢771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立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康都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立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康都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5)温瑞商初字第02785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立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03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康都控股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381执恢77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