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赛一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襄阳赛一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鄂0682民初439号******
原告:**赛一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市樊城区丹江路。******
法定代表人:XX,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国超,男,系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老河口市洪山咀。******
原告**赛一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案情繁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刘丹******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