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赛一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襄阳赛一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锦云呼叫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鄂0691执64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赛一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市樊城区丹江路。
被执行人湖北锦云呼叫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市高新区台子湾路中国云谷电商园****。
关于申请执行人**赛一格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锦云呼叫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8年10月16日作出的(2018)鄂0691民初241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锦云呼叫产业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1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何波
代理审判员*路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