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604执9561号
关于穗港消防服务公司申请执行佛山铂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粤0604民初16225号民事判决书、(2020)粤06民终24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另,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佛山铂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7692.44元。该款在扣除本案执行费1635元后,剩余执行款116057.44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申请执行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