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宸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翁源县汇淼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弘宸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人民法院
解 除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粤0229执保211号
***汇淼建材有限公司(解除保全申请人)、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解除保全申请人***汇淼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汇淼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据(2021)粤0229民初2270-1号民事裁定书,对相关财产进行了解除查封、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院已于2021年12月21日解除了对被申请人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中存款2237428.05元(账号:2005××××1997)的额度冻结。
二、本院已于2021年12月21日解除了对被申请人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广东农村信用社账户中存款2237428.05元(账号:8002××××7297)的额度冻结。
三、本院已于2021年12月21日解除了对被申请人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中存款2237428.05元(账号:2005××××1997)【基本账户】的额度冻结。
四、本院已于2021年12月21日解除了对被申请人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中存款2237428.05元(账号:4405××××0060-1)的额度冻结。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傅敬荣、何先达联系电话:0751-684××××
本院地址:广东省***龙仙镇西区龙仙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