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229执568号
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关于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0229民初178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按1920000元计,双方同意由本院依法从本案财产保全案[(2022)粤0229执保302号]冻结的被执行人款项3444194.03元中扣划1920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现本院已从本案财产保全案[(2022)粤0229执保302号]冻结的被执行人款项3444194.03元中扣划1920000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纠纷已解决。至此,本院(2022)粤0229民初178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支付1920000元给广东**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