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922财保37号之一
申请人河北万德机柜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2674693472B。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
被申请人山西国泰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00MA0HD2PH7G。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开发区金鼎路西、规划顺安街南。
本院于2019年11月11日作出的(2019)冀0922财保37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原告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502321010300000049536账户存款750000元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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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颜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