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景隆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景隆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881执保3011号 廊坊景隆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廊坊景隆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881民初694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11月25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支行开设的账户,冻结期限为二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1)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881民初6948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本案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