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406执1315号
本院在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特达液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2)湘0406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湖南特达液压有限公司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特达液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0日自动将本案执行款92691元付至本院执行款账户,次日本院依法将上述款项退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收到该款后书面表示本案已执行完毕,可以结案。本案已于2022年11月14日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