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宏菱电梯有限公司

厦门宏菱电梯有限公司、泉州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判决书
(2017)闽0203民初13320号
上诉权利: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吴 颖
代书记员  魏群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