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坦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红旗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陕西坦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77保全实施完结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保全实施完结通知书
 
(2020)陕0111执保577号
申请保全人:陕西红旗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与被保全人:陕西坦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0)陕0111财保48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
2020年10月30日已解除对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及车辆所采取的保全措施。
  以上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现通知你。
 
 
 
 
二0二0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