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佰仕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西安天韵自动化输送设备有限公司与山东佰仕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陕0116执2757号
申请执行人西安天韵自动化输送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五星街办西沣路共同村****。
法定代表人黄密琴,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能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中泰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6648967868。
法定代表人王辉,系该公司总经理。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20)陕0116民初1062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西安天韵自动化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西安天韵自动化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现查明,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山*****能装备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账户的存款(具体数额以协助扣划、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杨建辉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王同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