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竣达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因南京东路与东兴路交汇路口改造项目工程道路已修复完成正常通车,经核实,11月15日路口夜间施工时,施工方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公示截止期: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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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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