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廊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廊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125执保40号 湖南廊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3年2月8日作出(2022)湘1125民初172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江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销合作社名下的银行存款等财产,价值以3940000元为限。现已冻结被申请人***江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销合作社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共2626034.26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部分保全。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