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立建机(广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友联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2022)粤0115执15623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115执15623号
友联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永立建机(广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友联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39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判决,你方应履行缴纳受理费2552.73元的义务。因你方未履行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经执行,你方已向本院缴纳了受理费2552.73元。为此,(2022)粤0115执15623号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