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康南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鑫康南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渠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3332执70号
**、四川鑫康南建设有限公司: **与四川鑫康南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1573.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161573.50元,利息0元。本院已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332民初23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