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康南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鑫康南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石渠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3332执69号
****、四川鑫康南建设有限公司: ****与四川鑫康南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10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1040.00元,其中,本金181040.00元,利息0元。本院已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332民初23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