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开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2执1283号
大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开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大连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9月8日作出的[2020]大仲字第429号裁决书,强制执行大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4308014元、执行费500元义务完毕。申请人放弃利息、迟延履行金、仲裁费。至此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