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703执499号
***、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创业园街道八角社区居委会、绵阳浩顺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本院作出的(2020)川07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院收取执行费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川07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于2021年4月13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