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82执保509号
关于申请人贵州省**市国诚道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市国诚道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本院于2021年10月11日作出(2021)黔0382民初680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款项1500000元;或解除查封、扣押被申请人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价值1500000元的财产保全措施。本院已于2021年10月20日解除了对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院(2021)黔0382民初680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保全事项已解除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